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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

作者:时间:2018-11-09点击数:

         118日下午,能源与建筑环境学院教工党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。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苏庆勇同志主持,教工支部书记刘飞同志领学。

    苏庆勇书记向与会党员介绍了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修改历程,比较了1997年版、2003年版、2015年版和2018年版《条例》的主要不同,强调了新版《条例》的六大纪律和“坚持纪严于法,纪在法前”的原则。

教工支部书记刘飞同志说明了新版《条例》的执行时间,带领学院教工党员分别学习了《条例》总则和分则内容。明确了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、党纪处分工作的原则、党员纪律处分种类、纪律处分运用规则和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区分。分别就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细则,结合教育工作者工作和生活实际,展开了具体条例的学习,并向教工党员同志们强调,要牢记党的纪律准则,坚持“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”这一党的建设指导方针,要具有严谨求是的科学精神和攻坚克难的航天精神,遵守党的纪律、维护党的权威,做好教书育人工作。

与会党员纷纷表示,要自觉遵守、维护党的纪律,做好本职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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